結婚制度再度轉彎,內政部本規定,新人必須在結婚當天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,不僅增加新人的困擾,也讓戶政事務所人員犧牲休假,因此內政部宣布,從12月1日起只要在結婚前三天登記即可,不過民眾反映應該要延長到一個星期才最便民。


結婚這天,新人們忙迎娶、忙宴客,最重要的是,還得去戶政事務所登記,否則這婚就白結了,所以就連戶政人員也得犧牲假日捨命陪新人。


內政部體察民意,把結婚當天登記,放寬前三天,但是過來人認為,還是不夠便民,結婚登記制上路不到半年就改變,對民眾來說,不曉得該為「便民」感到高興,還是得重新了解制度而傷腦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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